总理批准免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总理批准免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刚刚签署了政府总理第376/QĐ-TTg号决定,批准免去阮文勇先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十届(2021-2026年任期)副主席职务。

此前,2026年2月6日,在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十届(2021-2026年任期)第八次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阮文勇先生当选为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副主席(2021-2026年任期)。

阮文勇先生出生于1972年,籍贯胡志明市永禄(原平政县)。他拥有政治学硕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和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阮文勇先生曾担任新富郡党委常务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第一郡人民委员会主席、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副主席。

阮勇先生曾于2020年获颁三级劳动勋章、2006年获政府总理奖状、2001年获“为了青年一代”勋章、2005年获城市徽章。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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