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春强刚刚发布文件,要求继续加强检查、整顿公寓楼管理和运营工作,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
根据指示,各坊、乡、特别区人民委员会必须配合相关单位,严格审查、检查和处理为增加使用面积而进行建设、改造、维修、扩建、安装、遮挡等行为,这些行为阻碍了楼层、走廊、阳台等处的逃生和疏散通道,不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安全标准,特别是对于已检查但尚未整改的情况。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老旧公寓楼。
胡志明市公安局被指派牵头,配合各部门和地方加强检查,坚决处理不符合消防安全和救援条件的公寓楼和工程;同时加强宣传,为居民、管理委员会、管理单位提供疏散技能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公寓楼技术系统和消防系统的维护和运行。
农业与环境厅被指派配合审查,指导为公寓业主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建设厅加强配合,指导地方根据权限管理和使用公寓楼。
此前,胡志明市建设厅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了关于检查、整顿公寓楼管理和运营以及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相关指示的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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