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要求审查涉及监察、检查、判决的项目以解除障碍

胡志明市要求审查涉及监察、检查、判决的项目以解除障碍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刚刚发布文件,指示相关单位和地方必须审查并提出胡志明市辖区内涉及监察、检查、判决的项目和土地,以继续解除障碍。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市监察长、农业与环境厅厅长、建设厅厅长、规划与建筑厅厅长、财政厅代厅长、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直属各总公司、专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紧急审查,主动提出建议适用国会第265/2025号决议认可的解除机制政策的工程、项目、土地清单。

这些是在监察、检查、判决结论中具有类似法律情况,且被确定在监察、检查、判决结论中违规、违法时间点在第265/2025号决议颁布之前(2025年12月11日)的项目和土地。

该决议允许扩大适用特殊机制和政策,以解除上述范围内项目和土地的困难和障碍。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在3月5日之前,各单位和地方必须将审查和提议文件发送给财政厅。

相关机关和单位的负责人必须集中领导执行上述内容,确保不遗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处理和解决的需解除困难和障碍的工程、项目、土地。

特别是已有监察、检查、判决结论且具有类似法律情况的项目,如果延迟提议将承担全面责任。

责成财政厅作为牵头单位,配合各单位列出需解除障碍的工程、项目、土地清单,报告提议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以便向有权限的上级报告考虑解除。

此内容必须在3月10日之前完成。

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涉及监察、检查、判决的工程、项目、土地的解除工作

主席阮文德还责成相关机关和单位报告已提交工作组会议、有处理解决方针和尚未提交的工程、项目、土地情况。

相关机关和单位的负责人、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审查、统计出现需解除但尚未列出报告、提议补充清单的困难和障碍的工程、项目、土地,以便有权限的上级考虑。

责成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各位副主席根据分配的任务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34号计划(2025年8月7日),继续领导、指导相关机关和单位彻底处理工程、项目、土地的困难和障碍。

在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解除工作。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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