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决定废除之前的两份文件,包括第6815号决定(2016年12月29日)和第177号决定(2018年1月12日),这些文件涉及批准龙屋-庆会区综合体项目的投资主张。
据市政府称,这些决定已不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和规划方向。具体而言,项目内容不符合总理于2025年6月11日第1125号决定批准的规划方向;同时,也不符合总理第46/2010号决定附带的财务条例以及政府第118/2015号法令规定的颁布权限。

此前,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已同意停止该综合体项目,并将整个龙屋-庆会区转为发展公园和胡志明文化空间。废除之前的投资批准决定被视为实施这一新方向的法律步骤。
项目用地面积约32公顷,位于西贡河沿岸,毗邻旧第一区中心,距离阮惠步行街和白藤码头仅几百米。该区域内有龙屋码头——现为胡志明市分馆的胡志明博物馆,与1911年6月5日阮必成离开西贡寻找救国之路的事件相关。
2016年底,胡志明市批准了玉远东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此投资综合体,包括商业中心、超过3100套公寓,以及学校和医疗站。根据2015年批准的1/2000详细规划,超过4%的土地面积用于公共公园,大部分为高层住宅和技术基础设施。
根据新方案,约60%的土地面积用于绿化和水域,20%用于公共工程,20%用于国际港口。因此,公园用地比例比之前的规划增加了约15倍。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财政局负责审批文件的法理基础和准确性。
农业与环境局配合各单位审查项目的土地交付和土地使用目的转换文件;建议市政府按规定处理相关决定。该机构还确定投资者已实施并经审计的合理、有效费用,以提出退款建议。
规划与建筑局负责审查,并提出符合新方向的土地规划方案。
市政府还要求玉远东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遵守决定,同时配合职能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查和退款。
与此同时,玉远东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表示,已预支和支付了多项大额费用,用于龙屋-庆会港口的搬迁,包括赔偿、居民安置支持、工人支持、港口搬迁费用、西贡-协福港口一期建设资金预支以及连接新港口的D3道路投资,以及咨询和勘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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