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广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领导表示,在接到社交媒体TikTok上的反映后,已对一名驾驶蓝牌汽车在车斗违规载人的司机进行了处罚。
此前,大约在3月5日上午10点,广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第二公路交通警察队(第六队)负责第二区域的工作组发现,在TikTok平台上有一段由民众上传的视频,反映一辆车牌号为82A-000…的蓝牌汽车在胡志明路经过达克哈乡(广南省)Km1532路段时,存在在车斗载人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当车辆行驶时,存在极其危险的行为:有1人站在车斗内,另1人站在固定在车辆侧面的铁架上。
当车辆经过减速带并与许多其他车辆一起行驶时,这些人仍然站在车斗上,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
据交通警察部门称,这种行为潜藏着极大的事故风险。只要车辆紧急刹车、发生碰撞或站立者失去平衡,后果可能非常严重。
接到信息后,交通警察部门已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了核实。经检查,车牌号为82A-000…的汽车属于达克哈乡文化信息办公室管理。
车辆驾驶员是阮维大先生(54岁,居住在达克哈乡达克哈2B村)。

在与职能部门合作时,大先生表示,事发时他正在驾驶车辆执行悬挂、张贴宣传横幅的工作。由于希望快速完成工作,因此在车斗载人以便于执行任务。
在公安机关,大先生承认违规行为,并接受了因在车斗违规载人而被处以50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根据现行规定,司机还被扣除了6分驾驶执照分数。
在与职能部门合作后,司机承诺不再重犯。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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