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两天的调整后,燃油价格继续根据第36号决议进行调整,政府已提出一些紧急应对措施,以应对中东地区正在发生的冲突。其中规定,基础燃油价格上涨7%将进行调整,不依赖于7天的管理周期。
具体来说,E5RON92汽油:不高于25,226越南盾/升(比现行基础价格上涨3,777越南盾/升),比RON95-III汽油低1,821越南盾/升;
RON95-III汽油:不高于27,047越南盾/升(比现行基础价格上涨4,707越南盾/升);
0.05S柴油:不高于30,239越南盾/升(比现行基础价格上涨7,207越南盾/升);
煤油:不高于35,091越南盾/升(比现行基础价格上涨8,490越南盾/升);
180CST 3.5S重油:不高于21,327越南盾/千克(比现行基础价格上涨3,831越南盾/千克)。
在这一周期中,尽管价格大幅上涨,管理机构没有提取或使用燃油价格稳定基金,包括E5RON92汽油、RON95汽油、柴油、煤油和重油。
燃油产品的价格调整将由燃油批发商和分销商规定,但对于价格上涨的产品,不得早于今天下午3点;对于价格下降的产品,不得晚于这个时间框架。
工商部确认将与相关机构合作,检查和监督燃油经销商履行确保市场燃油供应的责任,并将严肃处理任何违规行为(如有)。

此前,国内市场管理和开发局(工商部)已发布紧急文件,通知各地方和燃油企业关于根据第36号决议执行燃油价格管理时间的事宜。
根据决议,政府同意由工商部牵头,与财政部合作,当市场上一种常见消费燃油产品的基础价格比前一个管理周期的基础价格上涨7%或以上时,调整燃油价格。发生这种上涨后,工商部将按照规定管理价格并公布燃油基础价格。
如果燃油基础价格比前一个管理周期上涨低于7%,燃油价格管理将继续按照政府第80/2023/ND-CP号法令第1条第11款的规定,每周四定期执行。
根据现行规定,基于燃油基础价格的构成因素数据以及财政部在管理日中午12点前书面提交的价格管理意见,工商部将公布燃油基础价格和零售价格。
国内市场管理和开发局建议各省市工商厅和燃油企业主动更新,并按照决议内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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