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央民防基金

3月6日,总理决定成立中央民防基金,旨在接收、管理和使用国内外组织与个人的自愿捐款;省级民防基金的调节资金;以及与应对和恢复事故、灾难活动相关的预算外国家财政基金的调节资金。

该基金由国防部管理,以非营利为目的,支持国家预算尚未投资或投资不足的民防活动。

基金的收入来源包括国内外组织与个人的自愿捐款;与应对、恢复事故、灾难相关的预算外国家财政基金的调节资金;省级民防基金的调节资金;存款账户产生的利息。

成立中央民防基金

根据决定,基金用于紧急救济因事故、灾难受损人员的粮食、饮用水、药品和基本需求;支持修复或建造住房、医疗设施、学校、道路。

基金还支持当事故、灾难超出地方处理能力时的紧急应对活动;在严重受损地区恢复后果;为参与应对、恢复事故、灾难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属和事故人员提供突发补贴。

此外,基金支持服务于应对和恢复事故、灾难的紧急项目;事故、灾难的预警、监测、监督和信息传播活动。

基金必须接受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查、审计;公开规章制度、活动结果和执行情况报告。

2023年6月,国会通过了《民防法》,其中规定在事故、灾难发生前成立民防基金。在国会解释时,国防部长潘文江表示,早期成立基金源于应对新冠疫情的经验。

他回顾疫情爆发时,总理要求武装力量和卫生部门紧急建立野战医院。尽管面临设备困难,军队仍通过调动现有资源,在多地部署了16个规模为500-1000张床位的野战医院。

军队原本用于特种部队氧气生产的机动车辆也被调动来为医院生产氧气。据国防部长称,提前准备力量、资源和备用基金是必要的,如果等到事故发生时再成立,将很难满足应对需求。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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