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想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我们兄弟姐妹。那么,我们能否为父母的遗嘱作证?
黎玄庄(广义省)
* 法律专家范文忠(广义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32条,遗嘱作证人的规定如下:任何人都可以为立遗嘱作证,但以下人员除外:
- 根据遗嘱或法律继承立遗嘱人财产的人。
- 与遗嘱内容相关的财产权利或义务人。
- 未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认知或行为控制困难的人。
因此,如果您的兄弟姐妹是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中任何子女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认知或行为控制困难,则该子女不能为立遗嘱作证。
在您询问的具体情况下,如果您的所有兄弟姐妹都是您父母遗嘱中的继承人,那么所有兄弟姐妹都不能为该遗嘱作证。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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