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1日,纸桥郡公安(河内)与河内市公安各业务单位配合,查明并逮捕陈光长(24岁,居住于宁平省),以调查盗窃财产行为。
3月9日约21时30分,P.T.A.女士(70岁,居住于纸桥郡曲承裕)到郡公安报案,称其私宅被歹徒入室盗窃,盗走一个保险箱。
保险箱内有5.2两黄金及许多首饰,财产总价值约10亿越南盾。
接到报案后,纸桥郡公安与各业务单位迅速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组织追查。
仅几小时后,公安确定嫌疑人为陈光长,并将其带回办公地点工作。

在公安机关,长供述自己无稳定工作,正在欠债。长从宁平省来到河内找工作,租住在受害者家附近。
3月9日中午,当经过A女士家时,看到里面关灯、无人,长产生盗窃意图。
嫌疑人从租住房的屋顶攀爬到A女士家,用衣架穿过门缝打开门闩,进入室内。
在搜查后,长发现卧室里有一个保险箱,于是将其搬到屋顶,带到旁边的租住房,然后用金属切割机破坏保险箱取走财产。

取走黄金、首饰后,长将一个2钱的金戒指拿去出售,获得超过3400万越南盾,用这笔钱还债并赎回正在典当的摩托车。
3月10日,当长返回租住房时,被公安请去工作。经过斗争,职能部门已追回全部被侵占的黄金和首饰。
纸桥郡公安正与相关单位配合,继续完善档案,按规定处理嫌疑人。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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