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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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再安置公寓的商业和服务面积为公共财产,将用于出租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根据建设厅的提议,批准了关于管理和开发胡志明市再安置公寓中商业和服务面积的文件。 据此,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应用第108/2024号法令关于“规定管理、使用和开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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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交予乡、坊批准在出租公共土地上建设临时工程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已提交报告,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交予102个乡、坊人民委员会(合并前区域)执行地点和规模审批程序,为租用公共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建设临时工程。 据此,已与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