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青年报》交流时,胡志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前主席阮芳南表示,对于非农业用地每年支付租金但来源是农民已获得红皮书(非公有土地)的农业用地的情况,土地用途转换存在规定上的不足。阮芳南提到,关于土地用途转换…
在关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赁费的第103号法令修订草案中,财政部调整了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时的土地使用费计算方法。这是公众关注的问题,青年报也持续反映了这一问题。在提交给政府的草案中,财政部表示,有意见反映…
财政部刚刚提出了在第103号法令修订草案中,将每年补充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比例从5.4%降至3.6%的方案。尽管这一举措被视为接受企业意见,但仍有许多意见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不应由企业承担错误。各协会和企…
如《青年在线》所报道,关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第103号法令在应用时,对于在未计算完土地款的时间内必须缴纳的土地款额外收取5.4%的费用,引发了众多意见。财政部正在征求意见以修改法令。胡志明市法律大…
与《青年报》交流时,许多专家一致建议修改第103号法令,取消因不属于企业的错误而收取补充土地费用的规定,不能强迫企业“受罚”——支付补充费用,最终转嫁给购房者。* 律师阮文鼎(房地产专家):企业遭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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