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需支付数百亿越南盾以改变土地使用目的而面临困难
在2000年代,根据国家要求,胡志明市的生产设施已搬迁到郊区,以避免环境污染,并将市中心土地用于城市和服务。许多人将工厂搬迁到他们在郊区的自有土地上。但由于没有1/2000的详细建设规划,且不适合作为工厂用地,居民必须将土地交还给…
在2000年代,根据国家要求,胡志明市的生产设施已搬迁到郊区,以避免环境污染,并将市中心土地用于城市和服务。许多人将工厂搬迁到他们在郊区的自有土地上。但由于没有1/2000的详细建设规划,且不适合作为工厂用地,居民必须将土地交还给…
与《青年报》交流时,胡志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前主席阮芳南表示,对于非农业用地每年支付租金但来源是农民已获得红皮书(非公有土地)的农业用地的情况,土地用途转换存在规定上的不足。阮芳南提到,关于土地用途转换费用的第103号法令目前没有明…
7月22日,财政部副部长Lê Tấn Cận表示,财政部被指派主持报告与2024年土地法中土地使用费、土地税相关的内容。其中,财政部收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涉及补充土地费以及家庭和个人将土地使用目的从农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时的土地使用费…
在关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赁费的第103号法令修订草案中,财政部调整了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时的土地使用费计算方法。这是公众关注的问题,青年报也持续反映了这一问题。在提交给政府的草案中,财政部表示,有意见反映由于一些地方根据2024年土地…
财政部刚刚提出了在第103号法令修订草案中,将每年补充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比例从5.4%降至3.6%的方案。尽管这一举措被视为接受企业意见,但仍有许多意见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不应由企业承担错误。各协会和企业代表建议,在国家机关错误的情…
如《青年在线》所报道,关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第103号法令在应用时,对于在未计算完土地款的时间内必须缴纳的土地款额外收取5.4%的费用,引发了众多意见。财政部正在征求意见以修改法令。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商法系讲师Ngô Gia H…
与《青年报》交流时,许多专家一致建议修改第103号法令,取消因不属于企业的错误而收取补充土地费用的规定,不能强迫企业“受罚”——支付补充费用,最终转嫁给购房者。* 律师阮文鼎(房地产专家):企业遭受双重损失,又无辜受罚根据第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