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校長被判三年監禁案談起:法律誕生是為了保護人類

《青年在線》上的文章《如果法律忘記了人類》獲得了許多讀者的贊同,認為適用法律需要有人情味。

適用法律:過度懲罰會摧毀信任

文章作者——律師黃河串聯了近期發生的四起案件:義安省養白鷳的農民案、金甌省教師為學校製作學習用具後虛報超過1000萬越南盾發票被判七年監禁案、河內市女校長13年前每節補習課收取15000越南盾如今被判三年監禁案,以及永隆省女學生交通事故案。

作者引用了18世紀法國偉大政治和法律思想家孟德斯鳩的思想,認為懲罰必須與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程度相稱。

如果懲罰過度,它將摧毀信任、摧毀行動意志,並摧毀法律賴以建立的道德基礎本身。

但當罪犯不受懲罰時,社會秩序會以另一種更痛苦的方式崩潰,因為受害者既失去了信任也失去了生活意義。

律師斷言“法律誕生是為了保護人類”不是一句口號。“保護人類意味著不把一位手續出錯的教師變成罪犯。

但保護人類也意味著不讓一名女學生冤死而肇事者被放過。這種精神必須貫穿從地方到中央,從調查到審判,不能只在媒體、輿論發聲時才介入”。

許多讀者對律師的文章表達了贊同。讀者阿雄評論道:“誰都覺得不合理”。“這幾天,讀到這個案子,覺得女校長要承受的刑期不太對勁,有點不公平!非常感謝《青年報》”,名為愛瓊的賬戶寫道。

“非常贊同文章內容!”,一位地址為maiv****@gmail.com的讀者寫道。讀者天琴留言:“感謝律師,分享非常符合許多人的心聲”。“一篇非常深刻和熱忱的文章,感謝作者發聲”,名為阮的人寄語。

法律需要嚴明但必須有人情味

許多讀者認為法律只預見到一般情況,而每個具體決定必須由執行者在實際條件下權衡。這是司法系統的人文性、人性。

名為張的人斷言:“制定法律的核心基礎是朝著保護人類的目標,因此運用時也不應違背該目標”。

而讀者名為國的人認為:“如果適用法律不考慮具體情況,很容易把對變成錯”。“法律不僅需要嚴明,而且在每個決定中都必須有人情味”,名為平的人贊同。

地址為tran****@gmail.com的讀者寫道:“法律大多建立在日常倫理之上,並且總是伴隨著情字。可惜有些事件中,執掌天平的人卻丟掉了情字”。

“法律嚴明是為了讓犯錯的人明白問題並更好地生活。希望像這篇文章中的老師、校長們能得到合情合理的決定調整”,讀者天琴寄託。

“希望執掌天平的人在執行任務時更多地注意‘情’字”,讀者阮國清分享。

從另一個角度看,讀者名為瓊如分享道:“但有時要處理一個真正合情合理的事件確實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