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得樂省公安廳交警處(PC08)表示,剛剛處理了一起駕駛改裝汽車在武元甲大道(得樂省邦美蜀市坊)行駛時排氣管爆鳴、噴出火花的案件,影響了交通秩序安全。

違法者是N.X.G.(21歲,居住在林同省得米縣),是車主,也是上述違規行為的駕駛員。
據公安部門稱,在行駛過程中,司機G.不斷猛踩油門,排氣管爆鳴導致排氣管噴出火花。此畫面隨後被上傳至社交媒體,引起了公眾的關注。
接到信息後,PC08下屬第一公路交警隊迅速介入核實,確認了駕駛汽車者的違規行為。

在公安部門,G.先生承認了違規行為,同時表示已僱傭L.T.T.(30歲,居住邦美蜀市坊)拍攝視頻、編輯並上傳至社交媒體。
職能部門確定N.X.G.先生違反了5項錯誤,包括擅自改變車輛顏色;猛踩油門擾亂秩序;車輛不符合排放、噪音標準;擅自改造車輛結構、形狀、尺寸;以及沒有有效的民事責任保險。罰款總額為7690萬越南盾。
此外,違法者還被吊銷檢驗標誌使用權2個月;強制恢復車輛原始技術狀態,在參與交通前重新進行檢驗。同時,G.先生的車輛被暫扣以確保執行處罰決定。
對於拍攝事件視頻、編輯並上傳至社交媒體的L.T.T.先生,職能部門已將相關檔案、文件轉交邦美蜀市坊公安繼續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