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加強處理高速公路上'超載貨物'的車輛

4月6日,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隊(第六隊)的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室,表示在4月5日執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高峰期間,發現一起嚴重違規案件。

據此,職能部門已攔截檢查一輛由司機N.T.A.(33歲,居住在廣治省)駕駛的牽引車,該車正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行駛。

經過檢查,該車存在多項嚴重違規,包括:無車輛登記證、無檢驗合格證、無規定標誌,同時貨物裝載超過允許高度。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司機被處以總計1600萬越南盾的罰款,駕駛證被扣8分,車輛被暫扣7天。

對於車主,職能部門已對多項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記錄,如:使用無登記證的車輛參與交通;無檢驗合格證;將車輛交給無標誌的工人駕駛;以及允許車輛裝載貨物超過允許的堆疊高度。

對車主的罰款總額為8800萬越南盾。因此,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高達1.04億越南盾。

近期,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隊已加強處理與“裝載貨物超過允許高度”相關的行為,並處理了數十起案件。

同樣根據第六隊的代表,目前,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超載、貨物高度超過車廂側板的情況呈上升趨勢,潛藏著特別嚴重的交通事故風險。

超載不僅會降低車輛控制能力,延長制動距離,而且在高速行駛時容易導致翻車、失控。

交通警察局建議司機和車主絕對不要裝載超過允許重量的貨物;不要堆疊貨物超過車廂側板的規定高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定。

未來,職能部門將加強巡邏、監控和嚴格處理與高速公路上超載、超尺寸車輛相關的違規行為。所有違規案件將依法堅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