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嘉萊省監察廳表示,剛發佈關於嘉萊咖啡公司股份化及股份化后土地管理、使用、解決承包戶權益的監察結論公告。
經監察,嘉萊省監察廳發現嘉萊咖啡公司股份化過程中存在一些違規、限制和缺陷。
具體而言,在正式成為股份公司時,儘管尚未有稅務機關的稅務決算和應繳國庫款項結果,但公司已向財政部門提交股份化決算文件,這是不符合規定的。
此外,確定經營咖啡園價值僅剩69-80%(按規定應為100%)以納入股份化企業價值,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67億越南盾。
與此同時,企業未將生產用地上屬於國有資產的7153棵鐵刀木納入股份化企業價值,導致國家預算損失。
股份化後,公司迅速轉變種植結構,違反了戰略投資者的承諾,不符合已批准的股份化后土地使用計劃。
同時,該公司將朱謄縣的140公頃土地出租給樂龐畜牧股份公司,違反了已批准的股份化方案和土地使用方案。這影響了勞動者和承包戶的生活,導致長期投訴。
基於上述發現,嘉萊省監察長建議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處理有刑事違法跡象的案件,即錯誤確定咖啡園價值以納入股份化企業價值,造成國家預算損失超過267億越南盾。
對此,省監察廳建議將全部案卷移交嘉萊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以澄清並依法處理。
對於未將7153棵鐵刀木納入企業價值導致預算損失的問題,目前嘉萊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已分工處理犯罪舉報和控告信息,正在按規定處理中。
要求按照承諾與民眾簽訂承包合同
省監察廳建議組織對股份化指導委員會相關個人進行責任檢討。繼續指導相關機構按規定完成股份化案卷移交工作。
同時,建議組織對農業與環境廳、財政廳、省稅務局、朱謄縣人民委員會、嘉萊咖啡公司等相關集體和個人進行責任檢討和處理。
此外,省監察廳要求嘉萊咖啡股份公司負責核查並支付勞動者停工、離職待遇。計算承包戶果園財產賠償費用。
之後制定咖啡樹複種方案,按照已批准的股份化方案中的承諾與承包戶簽訂承包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