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信息由黨中央委員、政府黨組副書記阮氏線女士於5月6日在河內市第9號選舉單位的選民接觸會上公佈。

國威縣國威鄉石坦2村的選民阮達就村、居民小組的重新安排及兼職幹部的待遇保障問題提出質詢。

在回應選民時,阮氏線女士表示,政府已向政治局報告並將很快發佈指導方針。正在研究的方案是:河內農村地區至少500戶成立一個村;城市地區700戶以上成立一個居民小組。她說:“因此可以理解,內城區的一個公寓樓可能就是一個居民小組。”

重新安排村、居民小組是繼鄉級行政單位合併後精簡基層機構的下一步。當人口規模變大,管理節點數量將減少,隨之帶來居民小組長、兼職幹部、管理區域以及社區活動組織方式的變化。

越南河內各村、居民小組預計規模為500-700戶

關於村、居民小組以非專職幹部的政策,阮氏線表示,政府的方針是授權地方平衡以確保待遇和政策。5月31日,非專職幹部機制將結束。此後,不再有非專職幹部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根據新決議產生的村、居民小組幹部。

她還提到副總理范氏青茶在5月5日老街省選民接觸會上公佈的信息。根據該信息,鄉級非專職幹部如果符合《幹部、公務員法》規定的標準,可以在編制空缺的地方被錄用為鄉公務員;其他情況將考慮按新模式使用或按現行政策解決。

目前河內市共有5438個村、居民小組,其中2407個村和3031個居民小組。該市尚未公佈各區域的人口戶數數據,但實際情況是:在公寓樓集中的坊,居民小組規模很大;而在農村,地域廣闊,每個村的戶數較少。

根據內務部2012年第04號通知(2018年修訂補充),紅河三角洲地區的村必須至少有300戶;該區域各坊的居民小組須有350戶以上,河內市至少450戶。這是成立新村、居民小組或合併、拆分時的適用依據。

重新安排村、居民小組的方針是政府自2025年4月在各級行政單位重組及建立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提案中提出的。4月中旬,總理黎明雄責成內務部在2026年第二季度內研究制定村、居民小組的重新安排方案,並與全國範圍內的非專職幹部隊伍使用相結合。

根據現行規定,村設在鄉,名稱包括村、莊、邑、版、布、奔、浮村、朔;居民小組設在坊,名稱包括居民小組、街區、坊區、組、小區。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有超過9萬個村、居民小組,其中約6.95萬個村和2.09萬個居民小組,近29.78萬名非專職活動人員。

村、居民小組不是行政層級,而是同一居住區居民的自組織,遵循自治原則,直接受鄉級政府管理及黨委領導,確保民主、公開、透明。每個村有村長,每個居民小組有組長;必要時可設一名副組長。

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