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內擬出租人行道以促進商業活動:專家如何看?

一份由河內市建設局起草的決議草案正受到輿論廣泛關注,因為近期河內市正積極行動,決心恢復人行道秩序,將人行道還給行人。

《青年在線》徵求專家意見,為河內人行道管理和使用試點政策提供更多視角。

人行道屬於行人

阮春水博士——前交通運輸出版社社長——在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人行道首先必須服務於交通和行人。然而多年來,河內侵佔人行道用於經營、買賣和停車的情況普遍存在,影響了城市秩序。

河內提出的人行道出租試點方案需要仔細評估其實際效果,避免將管理中的問題和負面現象合法化。他列舉了許多人行道上自發設置的停車點,雖然收費但缺乏透明的收入管理。

因此,人行道的出租和管理需要公開透明,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特別是鄉、坊級負責人。此外,河內還需明確劃分專供行人使用的人行道區域和允許結合商業活動和停車的區域。

“人行道管理要有序、負責任、持續、耐心,而不是突擊整頓式的運動。但必須明確,人行道本質上仍應服務於交通和行人。”阮春水博士說。

越南河內擬出租人行道以促進商業活動:專家如何看?

文明城市必須“道路通暢、人行道寬敞”

蘇士素教授——前道路與城市運輸教研室主任、交通大學高級講師——認為,根據城市規劃與交通組織原理,人行道首先應優先考慮行人。

將人行道用作經營、買賣或停車場所,只能被視為臨時措施,不符合這一基礎設施的核心功能。

蘇士素教授表示,在許多國家,人行道還設計用於服務非機動車,如自行車、輪椅和嬰兒車。相比之下,河內及越南許多城市目前將人行道用於其他目的的做法並不合理。

越南河內擬出租人行道以促進商業活動:專家如何看?

在評價河內的提議時,他認為制定標準以選擇符合條件的街道進行試點是必要的。然而,河內市需要基於科學依據和城市管理原則來確定合適的路線,逐步讓人行道和道路恢復其設計功能。

因此,不應將利用人行道和道路從事商業活動視為中長期解決方案,因為這可能違背世界文明城市和現代化發展趨勢。

“一個文明城市,道路必須通暢,人行道必須寬敞。”蘇士素教授說。

蘇士素教授對河內市近期恢復人行道秩序的努力表示讚賞。然而,如果人行道出租管理不嚴,他擔心這一政策可能被濫用,導致違規侵佔人行道和道路的現象再次發生。

是否應按小時出租人行道?

建築師範青松——越南建築師協會辦公室主任——在與《青年在線》交流時則認為,要推行人行道出租,必須確立“人行道不僅專供行人使用”的觀念。因為人行道還具有公共活動功能,是文化交流和交換的場所,塑造著城市的生活節奏。

“在世界一些國家,人行道非常受重視,但這並不意味著放鬆管理,而是以科學的方式進行管理。”範青松說。

對於河內恢復人行道秩序的行動,範青松評價初步取得了成效。

然而,為了讓行人道充滿活力,河內需要開展具體的社會學調查,確定何時行人最多、何時人行道無行人活動,以制定合適的方案。

“不能因為一條寬闊的街道就禁止買賣,而在夜晚和深夜行人稀少時,出租人行道需根據每條街道的實際情況,確保行人仍能通行。”範青松說。

特別是,應採用分時段出租而非全天出租。因此,河內市需明確規定何時允許買賣、何時必須讓給行人,以及夜間如何經營。

“這還體現了政府的城市治理能力。在數字時代、人工智能時代,我們完全可以編程實現這些方案。”範青松補充道。

人行道寬度需達3米以上方可入選出租試點

根據人行道出租試點決議草案,河內分三個階段具體實施:

第一階段:在還劍郡、南門坊的部分街道實施。

第二階段:在一環路區域各坊的部分街道實施。

第三階段:在三環路區域各坊的部分街道實施。

此外,河內市提出了7條試點街道選擇標準,允許臨時使用部分道路和人行道進行商業活動、發展城市經濟和夜經濟。其中,試點街道的人行道寬度(單側)需達3米以上。

同時,要保證設置步行通道後的人行道寬度至少為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