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初步調查,由於需要錢花,從3月27日至5月7日,黃功仲多次駕駛車牌號為75K5…的摩托車從順化市進入峴港市尋找防範鬆懈的民居實施盜竊。
每次作案前,嫌疑人通常會精心準備工具和交通工具。
具體而言,3月27日上午7點30分左右,仲騎摩托車到達阮必成路(峴港市海雲坊)。在那裡,仲發現N.T.M.A女士的房子無人看管,於是翻越圍欄,闖入臥室盜走一個保險櫃,然後將其帶到順化市陵姑區一處偏僻處撬開。
此案中,仲獲取了270萬越南盾。
接著3月31日上午,仲再次騎摩托車到峴港作案。
他翻越圍欄、撬開門鎖,闖入D.T.N先生(住在海雲坊)家中。
嫌疑人盜走了一個金色金屬手鐲、一枚金色戒指、一條項鍊、一對耳環和2300萬越南盾現金。
到同日上午9點30分左右,仲發現D.N.H先生(住在峴港市錦麗坊)家外門鎖著,無人看管。
仲藏好摩托車,爬過檳榔樹和麵包樹進入院內,用扳手撬開鎖釦,撬開側門闖入屋內。
在二樓,仲發現臥室裡有兩個存錢罐,於是將其打碎取錢,然後迅速逃離。
嫌疑人租了一間房間清點現金,共侵佔了3970萬越南盾。
接到發生在錦麗坊的案件報警後,警方迅速展開專業措施,鎖定並確定黃功仲即為作案嫌疑人。
警方已將其抓獲並帶回辦公室調查。
錦麗坊警方已將案件移交調查警察局辦公室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