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駕照過期、超速行駛,司機和車主被罰款4300萬越南盾

5月16日,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高速交警6隊代表稱,剛對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且駕照過期的司機進行了處罰筆錄。

具體而言,5月15日,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的麻林互通(林同省鹹順縣——原平順省地區),6隊攔截了一輛由司機N.A.K.駕駛的超速汽車(超速10至20公里/小時)。

經檢查,6隊發現司機K.的駕照已過期(不足1年)。

對於上述兩項違規,司機K.被記錄在案,面臨總計1400萬越南盾的罰款。

而車主因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條件的人員,被罰款2900萬越南盾。

該事件中,司機和車主的罰款總額為4300萬越南盾,車輛被暫扣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