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保姆虐童致死被判20年監禁

5月18日,越南廣義省人民法院開庭初審,判處保姆阮氏娟(41歲,居住在廣義省錦盛坊)20年監禁,罪名是“殺人”。阮氏娟被確認曾虐待一名男嬰,導致其顱腦損傷死亡。

根據起訴書,2025年7月16日上午,男嬰L.A.K.(13個月大)被母親送至如意私營托兒所,由阮氏娟直接照看。該托兒所是自發經營,未經職能部門依法許可。

早餐後,見K.哭鬧,阮氏娟將他抱進休息室。因孩子繼續哭泣,無法控制怒火,阮氏娟抱起孩子猛摔在地板上的墊子上,然後離開。

但這還沒完。當她返回房間,看到K.正爬出來時,再次作出殘忍行為,“抱起孩子再次猛摔在地板的墊子上”。

這一猛摔導致孩子頭部受到強烈撞擊和震盪。

隨後,K.出現嘔吐、發紫和抽搐症狀。此時阮氏娟才呼救並送孩子急救。同時,她打電話告知孩子父母稱孩子吃飯時摔倒,以掩蓋其暴行。

當時,家屬要求查看監控,但被阮氏娟拒絕。懷疑孩子遭受虐待且傷勢嚴重,K.的父母向警方報案。

儘管醫生盡力搶救,但由於傷勢過重,2025年8月5日,K.因顱腦損傷死亡。

越南保姆虐童致死被判20年監禁

此案引發輿論震驚,除了對孩子的痛惜,社會也對阮氏娟的殘忍行為表示憤慨。阮氏娟選擇了保姆職業,卻如此冷酷無情。

在庭審中,面對確鑿證據,被告阮氏娟誠懇認罪。

審判委員會認為,被告阮氏娟的行為對社會具有特別危險性,剝奪了一個無辜、毫無自衛能力的幼兒的生命。該行為不僅嚴重違反刑法,也激起了公憤。在全面審查案件內容及相關從重、從輕情節後,廣義省人民法院以“殺人”罪判處被告阮氏娟20年監禁。

這是適當的判決,旨在將罪犯與社會隔離,並對全社會起到警示作用。

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是對暴力行為、缺乏情緒控制以及在照顧和教育幼兒過程中喪失人性的昂貴警示。

所有虐待、侵犯幼兒健康和生命的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同時,它也敲響了關於自發、無證托兒所兒童虐待問題的警鐘。許多人認為,需要加強管理、檢查托兒場所,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此事件也提醒家長,在送孩子入托前應仔細瞭解托兒所的資質和法律狀況,以確保幼兒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