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越南峴港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批准一批土地位置,用於在該地區發展社會住房。
此次批准具體位置旨在實現2026-2030年期間的社會住房目標。
這份113塊土地的名單包括正在實施的項目和預計的新區域,分佈在該市多個地區和功能分區。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位置包括韓江沿岸和東岸分區、創新分區、高科技分區以及巴拿、和旺、蓮沼等地區的規劃地塊。
特別的是,名單中還包括用於工人住房、低收入人群住房和人民武裝力量住房的土地。
同樣根據該決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建設廳公開公佈這113個位置名單,以吸引有興趣參與建設的投資者。
同時,與相關機構協調審查並建議調整這些土地的規劃,以最有效地利用現有土地儲備,確保完成分配的社會住房指標。
此次決定中一個值得注意的新點是關於選擇投資方的政策。對於尚未批准投資主張或已批准但尚未選擇實施單位的土地,該市將考慮在批准投資主張的同時指定投資方,而無需通過招標,依據已規定的特殊政策機制。
對於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投資者提議的位置,職能部門將審查需求和規劃條件,以提請市人民委員會審議。
此外,為了給項目創造便利條件,該市將研究使用國家預算進行補償、支持重新安置,並同步投資項目範圍外的技術基礎設施系統。
此舉旨在創造乾淨的土地和良好的連接基礎設施,有助於加快實際實施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