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越南廣治省邊防部隊指揮部的李和邊防屯表示,該單位已與東澤鄉人民委員會、東澤鄉公安以及廣治省水產與漁業監察局協調,處理了兩艘漁船的船主和船長違反海洋捕撈規定(IUU)的行為。
此前,李和邊防屯接到廣治省水產與漁業監察局的通知,稱當地兩艘漁船於2026年4月底和5月初在海上失聯超過6小時。然而,船主和船長未按規定向岸上報告船隻位置。
這兩艘船分別是:由胡氏梅(34歲)為船主、潘賢(54歲)為船長的QB-92102 TS號漁船;以及由阮明戰(53歲,同住東澤鄉)為船主兼船長的QB-92737 TS號漁船。
在調查中,兩艘漁船的船主和船長承認,因疏忽而未定期檢查航行監控設備,導致違反海洋捕撈規定。
職能部門認定,兩艘船均違反了“在漁船長度15米至24米以下範圍內,當航行監控設備無法向漁船監控系統傳輸信息時,未按規定每6小時向岸上報告一次位置”的行為。因此,李和邊防屯正在完善案卷,建議省邊防部隊指揮官對違規船主和船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同時吊銷兩名船長的漁船船長證書,期限為7.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