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河內市公安局表示,陳富鄉(河內)公安機關已對居住在中進村陳富鄉的N.H.Đ.先生(47歲)處以75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因其提供、傳播虛假信息、歪曲事實、損害機關、組織信譽及個人名譽、人格。
此前,陳富鄉公安機關發現Facebook賬號“乾淨市場”發佈了一篇帶圖片的帖子,內容反映“稻穀在外暴曬爆成爆米花”。
該帖子迅速吸引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和評論。
陳富鄉公安機關進行了核查,確認發佈者正是N.H.Đ.先生。

在公安機關,Đ.先生承認使用了從社交網絡獲取的圖片,然後與個人照片拼接發佈到Facebook,以吸引網民注意。他所發佈的內容並非真實事件,誤導了讀者。
經公安幹部宣傳教育後,N.H.Đ.先生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主動刪除了帖子,並承諾不再重犯。
警方提醒民眾在參與網絡活動時要提高責任意識,在發佈和分享信息前需核實真偽。
民眾不得發佈、傳播虛假信息,以免影響安全秩序以及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