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發佈了關於投資實施公共河流、溪流、運河、溝渠和湖泊保護走廊界碑設立項目的決定。
此舉旨在及時有效地執行胡志明市公共河流、溪流、運河、溝渠、排水溝和湖泊岸線走廊管理與使用的相關規定(針對主要具有水路交通功能的河流、運河、溝渠)。
此外,設立界碑有助於職能部門預防和阻止組織和個人侵佔河流、溪流、運河、溝渠保護走廊土地進行建設或填埋的行為;保護岸坡穩定;作為檢查、監察和處理違規建設、填埋侵佔及可能引發滑坡、影響河流、溪流、運河、溝渠護岸工程安全穩定行為的依據。
通過設立界碑,胡志明市還創造土地儲備,用於建設沿河、運河、溝渠的技術基礎設施系統(如交通道路、供水系統、排水系統、汙水處理系統、安裝航海標誌、內河航道標誌、電力工程、通信工程、種植和保護防浪林、建設河岸防侵蝕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工程,形成服務於河流、運河、溝渠疏浚的走廊)。
特別是為公共利益項目、公園、綠地提供用地,以保障環境衛生和城市景觀。
此界碑設立工作還為投資者和土地使用者在建設時確定座標、高程和紅線提供法律依據,並服務於鄉級人民委員會的政府管理工作。
在規模上,胡志明市計劃在超過55條河流、運河、溝渠上設立界碑,總長度約515.9公里,界碑總數約2萬個。
該界碑設立項目的總投資超過1410億越南盾。
搬遷4萬間沿岸房屋,進行都市改造
胡志明市建設局建議各坊、鄉對349條運河、溝渠進行核查,以提出在現有基礎上再搬遷2萬間沿河、沿運河房屋的項目,使總量增至4萬間,並與都市改造和環境整治相結合。
此項工作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第45號指示執行,要求緊急落實中央結論所需的重點緊迫任務和措施,確保2026年實現兩位數經濟增長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