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重組後剩餘辦公場所、土地和公共資產造成浪費

6月10日上午,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開幕式上表示,會議將重點審議並依法決定7項重要內容。

重組後辦公場所的管理和使用備受輿論關注

據此,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審議通過1項法令和1項關於司法領域的決議,以繼續完善新組織架構下人民法院運作的法律基礎。

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還將審議通過2項關於財政和預算的決議。

另一項內容是就“落實機構、組織和行政單位重組後辦公場所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的監督計劃草案和監督提綱提出意見。

他強調,這是第十六屆越南國會的首次監督專題,因此準備工作必須從一開始就嚴謹、有條理、科學。

特別是此次監督活動必須與中央關於反浪費和反腐敗的戰略指導緊密結合,尤其是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第04號決議的精神。

“目前,落實機構、組織和行政單位重組後辦公場所的管理和使用問題正受到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實際上,重組後剩餘的辦公場所、土地和公共資產遲遲未得到處理,開發利用效率低下,造成國家資源浪費”,越南國會主席明確指出。

此外,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還將審議2026年5月越南國會的民眾請願工作報告。

越南國會主席:重組後剩餘辦公場所、土地和公共資產造成浪費

克服形式主義、礙於情面的評估狀況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審議通過關於對越南國會民族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專業部門進行質量評估和分類,以及建立和管理專業部門公務員崗位設置的決議。

越南國會主席要求參謀機構必須更加創新、專業和高效。崗位設置必須實在,人崗相適,職責明確,產品清晰,每個崗位的要求、任務和產出結果都要明確。

同時,要克服形式主義、礙於情面的評估狀況。表現好的要得到認可,表現不好的要坦誠指出以便改進。

從而改革和建設一支專業、負責的越南國會機關公務員隊伍,滿足新階段日益提高的任務要求。

他補充說,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預計將於6月底再次開會審議通過兩項決議。

包括關於修改補充第524號決議中部分條款以保障國會活動的開支制度的決議,以及關於細化規定和指導實施《國會和人民議會監督活動法》中關於協調監督國際條約和國際協議執行的決議。

這些是由國會機關主導準備的內容,因此他要求各機構緊急密切協調,完善檔案資料,確保質量和進度,提交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不得拖延至後續會議。

他強調,會議只有一天時間但需審議7項重要內容,涉及多個領域,因此需要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及相關機構高度集中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