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擔任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主任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已簽署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健全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以及中央司法改革指導委員會為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的第192號決定。

中央指導委員會28名成員

根據越共中央政治局的決議,中央指導委員會共有28名成員。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擔任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包括總理黎明興、國會主席陳青敏。司法部長黃青松擔任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

指導委員會委員包括:中央內政部長黎明智、中央組織部長阮維玉、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陳仕清、中央宣教和民運部長鄭文決、中央政策戰略部長阮清議、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裴氏明懷、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潘文江、公安部長梁三光、外交部長黎懷忠。

其他委員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阮文廣、國會副主席阮克定、副總理黎進洲、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阮輝進、中央辦公廳主任阮海寧、國家主席辦公廳主任黎慶海、國會法律和司法委員會主任潘志孝、內務部長杜清平、財政部長阮文俊、科技部長武海君、國會科技和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河、國會經濟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政府辦公廳主任兼部長鄧春豐、司法部副部長阮青秀。

決定還明確了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的職能、任務、權限、工作制度和工作關係,將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的規定執行。

司法部黨委將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的規定和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的工作規則,履行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的職責。

指導委員會的多項重要任務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還簽署了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中央完善體制和執法指導委員會職能、任務、權限、工作制度和工作關係的第193號決定。

據此,指導委員會由越共中央政治局成立,職能是協助越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決策完善體制和執法的重大方針、路線和方向。

領導、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監督完善體制和執法方面重要、戰略性的任務,重點是領導、指導落實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革新法律建設和執行工作以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要求的第66號決議。

指導委員會擁有多項任務和權限。

其中,指導委員會的任務包括: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就體制完善和執法的機制、政策、解決方案等重大、戰略性方針、方向提出建議。

指導解決在落實黨的體制完善和執法方針政策過程中需要中央統一指導的戰略性問題、跨部門問題和重大瓶頸。

指導、督促、協調、檢查和監督各級黨委、黨組織在開展落實黨的關於體制完善和執法的決議和規定方面的工作。

指導直屬中央的各級黨委和黨組織檢查、監督和嚴肅處理拖延、阻撓或不執行體制完善和執法任務和解決方案的黨組織和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