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在第三屆會議(2026-2031年任期)上,第十一屆人民議會通過了關於為革命有功人員、革命有功人員親屬、社會救助對象、貧困戶、近貧戶提供禮物資助的決議,以紀念西貢-嘉定市榮幸地以胡志明主席命名50週年(1976年7月2日-2026年7月2日)。
據此,胡志明市計劃為革命有功人員、烈士子女、每月領取撫卹金的烈士親屬以及按規定每月領取撫卹金的革命有功人員親屬提供現金禮物,每人500,000越南盾。
此標準也適用於每月領取社會救助金的社會救助對象、每月領取社會養老金的對象、停止享受喪失勞動能力待遇轉為領取定期補助的對象、胡志明市特殊政策照顧的對象(原平陽省),以及公立和私立社會救助機構中的社會救助對象。
對於2025年普查確定的貧困戶和近貧戶,將提供現金禮物,預計每戶1,000,000越南盾。
其中,革命有功人員、烈士子女、烈士親屬以及每月領取撫卹金的革命有功人員親屬預計有98,161人。社會救助對象預計有227,142人。貧困戶和近貧戶預計有16,448戶。
實施贈禮的總預算超過1,790億越南盾,來自國家財政撥款。
提案中還明確了具體的資助原則,即贈禮在紀念西貢-嘉定市正式以胡志明主席命名50週年之際僅執行一次。如果一人符合多項每人500,000越南盾的領取條件,則只領取一份禮物。
領取禮物的人員必須在2026年7月2日前在胡志明市轄區內擁有管理檔案。
對於貧困戶和近貧戶,領取禮物者為戶主。如果個人既屬於有功人員或社會救助對象,同時又是貧困戶或近貧戶成員,則該家庭仍可領取每戶1,000,000越南盾的一份禮物,該個人也可單獨領取每人500,000越南盾的一份禮物。
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稱,紀念胡志明市命名50週年不僅是一個時間節點,更是一次具有深刻政治、思想和情感意義的事件。這一紀念活動是激發自豪感和社會共識的時刻。
對弱勢群體的政策關懷不僅是財政支出,更是有效的國家治理工具,有助於穩定社會、鞏固信任,並確保不讓任何人掉隊的精神得到切實、完整的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