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廣義省公安廳安全調查部門發佈通告,追查面值5000越盾的假鈔,以繼續調查涉及Cao Đình Lâm的製造、流通假幣案。
據安全調查部門稱,Cao Đình Lâm使用打印機生產了大量面值5000越盾的假鈔。在從慶和省前往廣義省的途中,Lâm進入多家雜貨店使用假鈔購物或兌換成真鈔。
為擴大案件調查、追繳假鈔,廣義省公安廳安全調查部門建議曾遭Cao Đình Lâm兌換假鈔的民眾聯繫警方並上交假鈔。
此前,5月17日下午5點左右,Sa Huỳnh邊防哨所的巡邏隊在經過Sa Huỳnh坊的1A國道上發現Cao Đình Lâm駕駛電動摩托車向南-北方向行駛,隨身攜帶手提包和行李箱,形跡可疑。
檢查行李時,職能部門發現了424張印有5000越盾面值的紙張、多張尚未裁切的A4紙假鈔、一臺彩色打印機、一臺筆記本電腦以及多種假鈔印刷工具。已印刷的假鈔總額超過270萬越盾。
在接受職能部門調查時,Lâm承認所有鈔票均為其自行印刷用於個人消費。Lâm供稱,其於5月4日離開慶和省,攜帶假鈔印刷設備前往峴港。
途中,Lâm租用旅館印刷更多假鈔,隨後在餐館、雜貨店使用假鈔購物或兌換真鈔。
初步調查確定,在被捕前,Lâm曾在Sa Huỳnh坊的一家雜貨店用10張面值5000越盾的假鈔兌換了50000越盾真鈔,隨後繼續前行時被邊防和公安發現。
6月4日,廣義省公安廳安全調查部門宣佈已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並對其下達拘留令,以調查其製造和流通假幣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