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金山市項目新進展:峴港移交土地以繼續實施項目

據此,經過審查,該項目完全符合政府第147號法令的條件,該法令指導實施特殊機制和政策,以解決國會第29號決議規定的停滯、拖延項目存在的困難和障礙。

峴港同意繼續移交土地、出租土地以實施投資項目,主要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觀南-水秀生態都市區(峴港市蓮沼坊、海雲坊)。

實施項目的經濟組織:中南股份公司,繼續移交和出租的土地面積為3,352,358平方米。

根據本決定允許繼續移交土地、出租土地,是主管國家機關和投資者繼續依法辦理投資、土地、建設、環境及其他相關手續的依據。

據悉,金山市項目(面積超過342公頃)是峴港西北部多年來因障礙而“停滯”的大型項目之一。

這是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列入適用國會第29號決議特殊機制和政策以破解障礙的項目和土地名錄中的一個。

據中南股份公司稱,未來該項目將重新大力投資,以搶佔民眾遷往峴港西北部居住和工作的趨勢。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表示,截至目前,為落實中央關於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結論和決議,以解決監察、檢查結論和判決中的困難和障礙,該市已完成處理1,984/2,035個項目和房地產基地,達97.5%,總投資額約456萬億越南盾,使用土地總面積近4,939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