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林同省公安稱已決定對陳光算(52歲)提起公訴,其涉及新來山水壩潰壩案。

林同省第14區人民檢察院已批准該決定。

陳光是越豐富農場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經理,也是新來山農場項目的投資方,該地發生水壩潰壩事故,導致周邊居民遭受嚴重損失。

陳光被起訴調查“違反建設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依據《刑法》第298條。司法機關對嫌疑人陳光采取了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

此前的2025年10月和11月,林同省遭遇大範圍持續強降雨,導致多地嚴重洪澇和山體滑坡。

2025年11月1日,位於綏豐社(原平順地區)的越豐富農場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的蓄水壩潰壩。據居民反映和職能部門記錄,事故造成人員(一名13歲女童死亡)和財產嚴重損失。

事發後,省公安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職能部門配合地方政府組織救援,同時部署調查核實措施。

2025年11月2日,林同省公安調查機關勘察現場,並對“違反建設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案提起公訴,依法組織調查。

對陳光算的公訴決定是在刑事案件立案8個多月後作出的。

事發地區許多居民數月來仍在等待賠償損失。

統計和估價工作細緻導致公訴延誤

林同省公安領導表示,由於調查過程遇到諸多困難,導致嫌疑人公訴進度較慢,令許多當地居民感到焦慮。

事故發生時,暴雨洪水情況複雜,導致現場勘察、證據收集和電子數據提取受阻。在檢查評估工程現狀時,越豐富農場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未能提供水壩的勘察資料、技術設計和施工圖紙。事故現場也因修復清理活動而遭到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