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被告包括阮氏喬妝(34歲,住芹苴市平盛坊)、阮愛薇(24歲)、阮文心(29歲,同住安江省知尊縣)、阮輝疆(31歲,住富壽市清妙坊)和高文小(43歲,住同塔省新成坊)。
根據案情,妝和疆是位於柬埔寨、靠近安江省永昌口岸的一家詐騙公司的員工。由於發現招募人員送入公司可獲每人200至300美元佣金,妝主動聯繫心和薇商談尋找越南人引誘至柬埔寨,賣給詐騙公司。
心聯繫了兩人,謊稱有姐姐在柬埔寨可幫他們進入遊戲應用公司工作,月薪800至900美元。兩人同意後,心將妝的Zalo交給他們聯繫並指導行程,同時將此事告知薇。
2025年5月16日上午約9時,妝聯繫兩名受害者要求發送位置,隨後通知疆將人送至柬埔寨賣給詐騙公司。
疆租車到平陽省接兩名受害者到安江省慶平坊。妝僱小將兩人送至柬埔寨交給妝和疆,費用200萬越南盾。與此同時,西寧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接到其中一名受害者姐姐的舉報,聯合安江省公安追查,當場抓獲小正在將兩人從越南送往柬埔寨。
調查還查明,2024年12月左右,薇在胡志明市平政坊一家卡拉OK店工作期間,誘騙一名2010年出生的人到柬埔寨高薪工作。
隨後薇聯繫妝商議安排將此人送至柬埔寨,送入妝所在詐騙公司以獲取佣金。薇租車將受害者送至西寧省檳球縣木牌國際口岸,再租摩托車通過小徑送至柬埔寨。因受害者年齡太小,妝的公司未接收,妝繼續聯繫他人將受害者送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的詐騙公司工作。
妝獲得詐騙公司支付的佣金為受害者詐騙總收入的10%,但尚未拿到這筆錢。受害者家屬支付贖金將其接回越南後,受害者向公安機關報案。
審判庭判處妝總刑期21年,薇總刑期20年,罪名是販賣人口和販賣16歲以下未成年人。心和疆各判8年,罪名是販賣人口。小判3個月13天,罪名是組織、介紹他人非法出境、入境或非法滯留越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