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同塔省公安廳透露已送達起訴決定,對28名嫌疑人提起公訴,以調查“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目前,調查警察機構已對阮懷寧和楊阮維慶(均19歲,居住在同塔省美城鄉)執行逮捕令,此兩人在此案中扮演關鍵角色。

據案卷顯示,4月17日晚9時許,慶約寧在同塔省平富鄉高速公路立交橋區域“解決”此前私人矛盾。為了準備與慶鬥毆,寧邀集一群朋友攜帶多種兇器,如自制刀具、玻璃瓶、空心磚等。該群青年有喊叫、助威、成群騎摩托車、鳴笛、持自制刀具在居民密集區域穿行等行為,引起民眾恐慌和不滿。此外,該群青年還砸毀摩托車、砍傷胡文寶,致其需送前江省綜合醫院急救治療。

接到報案後,平富鄉公安與省公安業務單位緊急核查。通過技術手段結合路線安全攝像頭及周邊居民攝像頭排查,警方迅速鎖定範圍,傳喚28名相關人員到案。初步,這些人已承認其行為。現場及搜查中,警方繳獲5把自制刀具及16輛摩托車。

同塔省公安廳調查機構認定,該群青年的行為侵犯公共秩序,對當地社會治安和安全造成惡劣影響,引起群眾不滿。此外,地方政府和民眾也已提出訴求,要求嚴懲該群體的擾亂公共秩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