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女學生死亡案:恢復對卡車司機的調查

7月19日,45歲的阮氏賢(居住在永隆省茶句鄉)表示,家屬剛剛收到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的通知,決定恢復對“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案件的調查。該事故發生於2024年9月4日,在永隆省永春鄉永利邑的901省道8公里處,導致阮玉寶莊死亡。

此前,2025年6月底,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已對嫌疑人提起公訴,並對司機阮文寶中(34歲,永隆省人)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以調查其“違反道路交通規定”的罪行。

在調查過程中,司法機關認定司機阮文寶中患有精神疾病,喪失認知和行為控制能力。因此,調查機關決定暫停案件調查,並暫停對司機阮文寶中的調查。

在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學研究所出具鑑定結論後,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決定恢復刑事案件的調查,以進一步查明事實並依法處理。

在涉及“不追究有罪者刑事責任”的案件中,與2024年9月4日發生在原永隆省茶溫縣公安調查警察局的交通事故相關,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關已追加起訴兩人。據此,起訴了黃明中(原永隆省茶溫縣檢察院院長,現任永隆省第二區檢察院院長)和阮黃文(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局長)。目前兩名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以配合調查。

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關已起訴四名嫌疑人:黎國越(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副局長)、阮國慶(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調查員)、潘氏竹璃(原茶溫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黎豐景(原茶溫縣檢察院檢察官)。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在處理2024年4月9日發生在永隆省永春鄉永利邑901省道的交通事故過程中,九年級女學生寶莊是受害者。儘管案件處理過程有證據確定司機阮文寶中存在“不安全超車”行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黎國越、阮國慶實施了違法行為,目的是不對司機阮文寶中進行刑事處理。

交通事故發生於2024年9月4日,在永隆省永春鄉。當時,司機阮文寶中駕駛卡車超越皮卡車,與女學生寶莊發生碰撞。結果,寶莊被卡車碾壓死亡。然而,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決定不予立案。

阮文福(42歲,寶莊的父親)多次上訪,希望查明導致女兒死亡的事故,但未得到妥善解決。

2025年4月28日,阮文福用槍射擊司機阮文寶中後自殺。阮文福死亡,阮文寶中入院急救。

涉及上述交通事故,2025年5月7日,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已立案調查“違反道路交通規定”行為。

202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關通報接收犯罪舉報。舉報內容顯示“控告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在處理2024年9月4日發生、寶莊為受害者的‘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案件時,作出違法決定並遺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