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近60年後,與烈士黃文君訂婚的阮氏麗被承認為烈士遺孀”報道了阮氏麗女士被西寧省內務部正式承認為烈士黃文君的遺孀。阮氏麗在黃文君奔赴戰場前由其家庭許配給他。近60年來,阮氏麗一直被烈士家庭視為兒媳,她盡心盡力孝順公婆,忠貞守節。

烈士黃文君的家庭也向Vàm Cỏ鄉人民委員會表達了承認阮氏麗為烈士遺孀的願望。

因此,阮氏麗被承認為烈士遺孀的消息,對於關注黃文君烈士故事並長期追蹤《青年報》電子版的讀者來說,是一個喜訊。

針對相關文章的反饋,許多讀者對此表示贊同:承認阮氏麗為烈士遺孀體現了西寧省各級政府及黃文君烈士家庭的人文情懷。阮氏麗理應獲得這樣的認可。

“這是西寧省及時且充滿人文關懷的決定。我們永遠銘記各位英雄烈士以及傷病員們的犧牲,他們倒下或奉獻了自己的鮮血,才換來了國家的統一與完整”,一位讀者分享道。

讀者Nguyễn Văn Kiểm寫道:“在各位英雄烈士的英靈前恭敬鞠躬,對黎媽媽(阮氏麗)的忠貞深受感動……這種忠貞不渝的愛情故事,只有越南女性才擁有。”

地址為Pham****@gmail.com的讀者表示:“太棒了!讀著新聞非常感動!感謝各級政府迅速做出決定。承認阮氏麗為黃文君烈士遺孀,體現了至情至義。”

“這對那個忠貞一世、用青春守候並祭奠未婚夫的人來說,是一個圓滿的結局。祝賀阮氏麗及其家庭獲得了美好的結果。”一位讀者這樣評價。

另一位讀者認為,西寧省的做法讓許多人落淚並深感珍惜。

許多其他讀者也希望在Lê Thị Riêng公園發現的無名烈士遺骸的DNA檢測結果能與黃文君烈士匹配,讓他回到家人身邊,讓這個故事更加圓滿。

一位讀者寫道:“阮氏麗女士被政府承認為黃文君烈士的遺孀,實至名歸。她用整個青春等待愛人、祭奠未婚夫的事蹟,將成為藝術創作中關於戰爭愛情故事的靈感源泉。”

據職能部門稱,做出補充阮氏麗為烈士遺孀的決定,是基於對黃文君烈士家屬親屬的承認與核實。

按照規定,認定烈士遺孀有以下三種方式:

其一,有相關證書、結婚登記或婚禮文件。但由於時間久遠和歷史背景,這很難實現。

其二,在烈士子女或親屬的檔案、履歷中申報兩人為夫妻。本案中也不存在。

其三,烈士家庭和家族承認。阮氏麗女士的烈士遺孀認定檔案,是在黃文君烈士家庭6位親屬均承認阮氏麗為烈士黃文君妻子的基礎上進行審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