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第六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相關機構拆除了武進達先生在得樂省克容諾鄉布恩圖亞斯拉水電站水庫區域的“賞景”違章建築。
據第六區人民檢察院稱,此前該單位收到媒體報道,反映布恩圖亞斯拉水電站水庫區域存在非法填土、建設以“賞景”為目的的行為。
經核實,第六區人民檢察院確定武進達先生(44歲,常住林同省南班鄉)在27號國道Km76+130處的公路保護、養護用地及公路安全保護走廊內建造了房屋。
在布恩圖亞斯拉水電站水庫區域,武進達先生還被認定實施了平整、侵佔、築壩圍塘並安裝四個鋼製棚屋,總佔用面積1298.07平方米。
第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上述行為侵犯了公共利益,影響了公路交通安全走廊和水電站水庫保護區域。
核實後,第六區人民檢察院向得樂省人民檢察院報告,指派檢察員與相關機構協作,檢查現場狀況,收集材料證據。
此案是第六區人民檢察院在執行國會2025年6月24日第205號決議試點授權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保護弱勢群體民事權利或公共利益過程中的行動。
2026年4月3日,第六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要求停止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強制武進達先生拆除違章建築,歸還侵佔土地。
截至7月20日,違章建築已被拆除。

在布恩圖亞斯拉水電站水庫區域,武進達先生還被認定實施了平整、侵佔、築壩圍塘並安裝四個鋼製棚屋,總佔用面積1298.07平方米。
第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上述行為侵犯了公共利益,影響了公路交通安全走廊和水電站水庫保護區域。
此前,《青年報》反映布恩圖亞斯拉水電站水庫沿岸存在非法平整場地、搭建工程以利用景觀優勢的情況。
據反映,27號國道沿線一些區域被挖土平整,搭建預製房屋、休息棚,以及面向水電站水庫的自發經營區。
其中,武進達先生的區域曾被記錄有預製房屋、休息棚和臨湖庭院。地方政府隨後檢查並記錄了一些違規案例,要求處理。但此事拖延一年多,至今才徹底處理違規行為。
此前,得樂省勒縣人民委員會表示,因克容諾鄉管理鬆懈、監督不力,導致27號國道旁出現填土建房以觀賞水電站水庫的現象,該鄉被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