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峴港市升安鄉公安表示,剛剛協助處理了一起誤轉2.7億越南盾的事件,幫助民眾全額領回了財產。
據悉,7月17日,阮氏紅翠(60歲,廣治市溪生鄉人)誤將2.7億越南盾轉入了葉氏養(升安鄉人)的賬戶。
賬戶突然出現鉅款後,葉氏養主動到升安鄉公安報案,請求協助處理。
接到信息後,升安鄉公安迅速核實,聯繫收款賬戶主人。
經過工作,葉氏養積極配合、態度誠懇,同意按規定全額退還誤轉款項。
到7月22日,在升安鄉公安的見證下,雙方簽訂了財產交接記錄,全額退還了2.7億越南盾。
領回財產後,阮氏紅翠致信感謝升安鄉公安和葉氏養的熱心幫助,事件得以迅速解決,幫助她拿回了誤轉的鉅款。
通過此案,升安鄉公安提醒民眾在轉賬前應仔細核對收款人信息。發現誤轉後應儘快聯繫銀行並報警,以便及時指導和處理。
若收到他人誤轉的錢款,應主動配合銀行或公安機關退還給合法所有者,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