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訴人是在鹹水機場(峴港)的海軍第三區軍人家屬區的一些居民戶。被起訴人是五行山坊人民委員會主席(繼承五行山郡人民委員會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首個庭審將於8月17日舉行,共審理3戶居民的3起案件。
據瞭解,目前已有30多戶居民就此案提起行政訴訟。
居民們請求法院撤銷五行山郡人民委員會主席(舊)的公文和申訴處理決定;要求被起訴人繼承履行公務,發佈調整土地單價的決定,按2018年土地單價(根據市人民委員會第46號決定)適用;撤銷繳稅通知……
正如《青年報》電子版所反映的:
2012年,國防部允許海軍司令部與峴港市合作,將總面積43894平方米的兩塊土地改變用途,其中包括鹹水機場區域內的地塊(面積超過27000平方米),用於建設軍人家屬住宅。
峴港市還批准了總面積為41261平方米的規劃,其中臨街分塊土地約佔27000平方米(2號區);1號地塊(14100平方米)被收回,交由土地發展中心管理。
2號區已投資基礎設施,以便交付需繳納土地使用費的土地。
居民們表示,海軍第三區司令部已提交了143份獲配土地家庭的檔案。第一批(71份)於2018年10月3日接收;第二批(72份)於2018年10月4日接收。
這些檔案已被職能部門接收,確保符合要求……
同年,市主席的結論通知要求五行山郡加快為符合條件的143戶家庭頒發紅皮書,並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然而一年多後,該郡才發佈土地交付決定。此時,地價政策已經改變。
從適用第46號決定改為第06號決定(2019年),後者自2019年2月11日起生效。
這一變化導致居民們的財務義務大幅增加。
居民認為,該郡未適用第06號決定的第5條(過渡條款)來計算地價。由於發佈土地交付決定過程中的延誤,且未適用過渡條款,導致他們需繳納的金額高出六倍多。
例如,N.Q.Q.先生的情況。
2020年,該郡決定向其家人交付104平方米土地,稅務通知土地使用費超過55億越南盾。
而根據第46號決定中的單價,最高僅為每平方米850萬越盾,地塊價格不到9億越盾。若加上滯納金,Q.先生可能需要繳納近80億越盾……
2021年底,峴港市內務廳就土地交付檔案處理延誤的檢查結果進行了報告,其中表明:“檔案延誤的責任在於兩個單位,即土地發展中心和五行山郡人民委員會下屬的自然資源與環境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