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經營戶逾期申報營收及銀行賬戶信息,最高可被罰款750萬越南盾

多家經營戶尚未及時申報營收

陳氏H(河內市河東)一家經營越式扎肉的商戶主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表示,至今仍未完成向稅務機關申報營業額和銀行賬戶的手續。她6月初才註冊經營戶,預計今年營業額約7億越南盾。

7月30日,她登錄eTax Mobile應用辦理手續,但未成功。

“由於剛開始經營,第一次申報營收,我還比較生疏,連eTax的密碼也忘了,只能申請重置。”陳氏H說。

同樣,河內市西湖一家雜貨店老闆H.M.H先生因家事繁忙尚未辦理手續,並擔心會受到什麼處罰。

“我知道截止日期是7月31日,但店鋪才開4個月,還不熟悉稅務手續。”H先生分享道。

Keytas稅務會計有限公司經理黎文俊表示,根據第125/2020號法令(經第310/2025號法令修訂補充)規定,經營戶逾期申報營業額、銀行賬戶信息的,將根據逾期時間受到行政處罰。

具體而言,逾期1至5天且具有減輕情節的,將受到警告處罰。

逾期1至30天但沒有減輕情節的,罰款100萬至250萬越南盾。

逾期31至60天的,罰款250萬至400萬越南盾。逾期61至90天,或超過90天但未產生應繳稅款的,可罰款400萬至750萬越南盾。

稅務總局要求加強對經營戶的支持

據稅務總局(財政部)稱,7月31日是2026年上半年開始經營且實際收入不超過10億越南盾的經營戶和個人申報營業額的最後期限。

然而,稅務管理系統的數據顯示,仍有許多經營戶和個人未按時申報營業額和納稅。

因此,稅務總局要求各省市稅務機關緊急核查、全面確定應申報營業額的對象,指導並督促納稅人按規辦理。

同時,地方稅務機關須繼續跟蹤營業額申報進度,報送當地經營戶和個人的銀行賬戶、電子錢包信息及納稅情況。

地方稅務機關還應加強對納稅人的支持,幫助其通過eTax Mobile應用或行政審批辦理信息系統辦理手續,確保民眾順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