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頒佈第207/NQ-CP號決議,涉及北寧省設立各坊的提案檔案。
據此,越南政府決定根據內務部第8182/TTr-BNV號呈文的建議,通過北寧省設立各坊的提案檔案。
決議指出,內務部主持並與相關部門協調,充分吸收政府成員意見,完善提交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北寧省各坊的呈文、提案和決議草案。
越南政府責成內務部長受總理委託,代表政府簽署呈文、提案以及按照國會常務委員會意見對北寧省設立各坊提案檔案進行接收、說明和整理的報告。
內務部對提案檔案內容、各項決議草案及所提議和報告的問題負全面責任;按規定準備好提交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檔案材料,確保質量和時限。
同時,該機構需主動向國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和說明,確保嚴密、合規,並及時向總理報告超出權限的問題。
此前,北寧省已出臺關於設立該省12個坊的提案。
其目標是滿足城市發展要求,提高國家管理效能和效率,為新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動力。
據此,計劃設立為坊的12個鄉包括:安豐、仙遊、芝陵、扶朗、良才、嘉平、仁勝、協和、布夏、諒江、吉和陸南。
這些都是在該省城市發展空間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地區,城市化速度快,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得到同步投入,滿足設立坊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