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與環境部在回覆胡志明市選民提交的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後的建議的文件中如此表示。
選民:現行處罰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據此,胡志明市選民認為,根據政府第45/2022/NĐ-CP號法令,現行環境領域行政處罰規定尚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處罰金額較低,僅為10萬至200萬越南盾。
同時,目前對亂扔垃圾行為尚無如公益勞動等附加處罰形式。此外,實際監督、發現和處理違規的工作仍然有限。
選民建議該部研究調整、補充法律規定,朝著提高對亂扔垃圾行為處罰力度的方向進行。
同時考慮採取公益勞動或適當的補救措施,以達到震懾效果,有助於提高民眾的環保意識。
關於上述建議,農業與環境部表示,該部正在主持並與各部委、地方、機關和相關組織協調,起草關於環境保護領域行政處罰規定的法令,以取代政府第45/2022/NĐ-CP號法令。
其中,法令草案已修改、補充規定,加大了對涉及排汙造成環境汙染、違反廢物管理規定(包括亂扔垃圾行為)的處罰力度,並規定了根據行政處罰法律採取的補救措施。
據該部稱,提高處罰力度將確保預防和嚴肅處理違規行為,並足以震懾造成環境汙染的排汙活動,特別是亂扔垃圾行為。

將處理未履行承諾的垃圾處理企業
胡志明市選民還建議該部加強對減少垃圾填埋率路線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加快向垃圾焚燒發電技術轉型,以減少環境汙染並利用垃圾來源發展可再生能源。
同時嚴肅處理項目進展緩慢、未履行承諾或造成長期汙染影響民眾生活的垃圾處理企業。
關於這一建議,該部表示,目前越南已有11座日處理能力500噸以上、規模較大的垃圾焚燒發電廠正式運營,日處理能力超過1萬噸,發電能力近150兆瓦,處理全國近16%的生活固體廢物,主要集中在大城市。
除正在運營的項目外,目前全國還有27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正在建設或準備進行招商引資,日處理能力超過2.6萬噸,發電能力近253兆瓦。
38座已建、在建和擬建垃圾發電廠的總處理能力為每天3.6萬噸,約佔全國生活固體廢物產生總量的50%。
由此可見,大型垃圾處理廠目前正被優先招商引資,並創造最大條件以儘早實施。
一段時間以來,該部已多次發文要求各地報告生活固體廢物處理設施投資情況,並協調對生活固體廢物處理設施進行專業檢查。
目前,各項目正在積極推進,部分項目在按照新的投資法律規定完善手續方面仍存在困難。
今後,該部將繼續與各地密切配合,審查、解決困難和問題,並對項目進展緩慢、未履行承諾或造成長期汙染影響民眾生活的企業進行處理或建議主管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