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數字資產方面雖不領先,但‘並不晚’

這一事實在胡志明市科技節——Conviction 2026的開幕研討會上被專家、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代表所剖析,當時越南正在加緊完善基礎設施,以將數字資產市場投入實際運營。

數字資產是經濟新資本的“支柱”?

為了實現兩位數的經濟增長目標,向高科技發展模式轉型的要求變得前所未有的緊迫。在銀行信貸和證券市場這兩大熟悉支柱之外,數字資產和加密資產被期望成為引領經濟新資本的“支柱”。

阮海南博士,國會經濟財政委員會常務委員強調:“我們是第46個承認數字資產的國家。這意味著我們不是先行者,但這個起點完全不晚。”

據阮海南先生介紹,越南正在有條不紊地實施三層戰略:試點創新控制(沙盒);為數字資產發展創造安全的法律空間;進而試行運營交易平臺。

按國會代表的說法,國際資本湧入的關鍵在於發展必須與反洗錢(AML)防護盾和絕對網絡安全緊密結合。

這一轉變的法律走廊已逐步形成,通過《數字技術產業法》、《人工智能法》以及政府總理2026年第21號決定,將人工智能、大數據和區塊鏈列入戰略技術清單。

與此同時,根據政府2025年第5號決議的試點機制,結合在胡志明市和峴港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定位,正在開闢前所未有的大規模試驗空間。

首批5個交易所與10萬億越南盾的資金問題

在談到執行情況時,國家證券委員會下屬加密資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蘇陳和先生表示,市場運營管理框架已基本完成,並附有嚴格的准入條件。

目前,首批5家企業對應5個交易所已在原則上獲批。這些單位正處於衝刺階段:完成4級信息安全標準;規範業務流程和技術基礎設施;在進入試點階段前履行至少10萬億越南盾的註冊資金義務。

蘇陳和先生提醒,按下“啟動按鈕”開啟交易所的時間完全取決於企業自身的完善速度。收緊風險防範標準是幫助越南儘早擺脫國際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灰色名單”的先決條件。

從法律框架到實際市場的距離仍然很大

潘武俊律師——胡志明市傳媒與電子協會(EIC)副主席、越南潘律師事務所辦公室主任——高度評價《數字技術產業法》正式定義數字資產的轉折點,認為這是對科技界的一次巨大心理鼓舞。

儘管如此,潘律師認為,從法律框架到實際市場仍存在許多空白。例如,需要明確界定加密資產、功能型代幣和證券型代幣之間的界限,同時使數字資產交易和發行的收入稅收政策更加透明。同時還涉及區塊鏈上發生電子糾紛時的處理流程和所有權保護。

潘武俊律師認為:“關鍵在於迅速細化法律之下的指導文件。法律框架越早進入生活,國內科技企業就越能主動抓住機遇迎接龐大的外資流入,同時確保市場安全、透明發展,而不是自發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