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述內容包含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發布的第50號指示中,該指示決心在2026年完成國家財政收入達101萬億越盾的目標。
據此,胡志明市在今年最後5個月須徵收超過40萬億越盾,而前7個月已徵收57.6萬億越盾,完成政府總理下達計劃的72%,同比增長20%。
為完成GRDP增長10%以上和財政收入達101萬億越盾的目標,胡志明市要求各機關、單位抓緊核查最後5個月的全部任務、收入來源和進度。
更新詳細到每項任務、時間節點、機關、單位和責任人的甘特圖,確保“六個明確”原則:“明確人員、明確事項、明確時間、明確責任、明確成果、明確權限”。
該市確定以土地收入作為突破口,要求在2026年9月30日前按計劃完成公開土地拍賣的完整檔案與手續,優先處理可能產生大額收入的檔案。
加快在2026年9月30日前發佈批准具體地價的決定,作為被交地、租地單位及時足額履行財政義務的依據。
同時加強徵收管理、追繳欠稅和防止流失,尤其是涉及土地的欠款。稅務、海關機關被責成核查、分類全部欠款,制定具體追繳計劃。

集中處理停滯項目、有潛力產生大額收入但仍受土地和規劃手續阻礙的項目。各機關須對每組問題進行分類,確定責任、處理期限、產出結果和預計收入;優先處理2026年可能產生大額收入的項目……
對於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和數字經濟,胡志明市要求從手工管理轉向基於數據的管理,重點放在數字平臺、資本投資收入和房地產轉讓收入上。
抓緊健全加快財政收入進度指導委員會。由此,重點核查連續兩年有收入但未產生納稅義務的企業、多年申報虧損、有轉讓定價跡象、存在電子發票和退稅風險的企業。
財政部門被責成每月組織財政收入調度例會,按各收入來源評估結果,及早識別收入缺口風險並提出處理方案。指示明確指出,不能到年底才發現收入缺口,不能出現“紙上達標”但實際收入無法保證的情況。
各機關、單位、地方負責人對交辦任務的完成結果負責。如未完成指標、推進緩慢、導致收入流失或長期拖欠,內務部門將協調財政部門參謀追究責任。
財政收入任務完成情況也是評估、評定任務完成程度、評比競賽和2026年底表彰的重要標準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