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得樂省批准超1.45萬億越盾風電項目

8月27日,得樂省人民委員會表示,已決定批准投資主張並批准南越綠色風電廠項目的投資方。

上述項目投資方為南越富安可再生能源開發股份公司,總部位於得樂省富安坊,總投資約1.458萬億越盾。

項目目標為電力生產,使用土地面積超過8公頃的限期土地和約12公頃的臨時土地,實施地點位於得樂省富和2社。

該電廠設計裝機容量48MW,包括8臺單機容量6MW的風力發電機組。

主要建設投資規模包括:新建南越綠色風電場22/110kV升壓變電站,容量63MVA;新建從南越綠色風電場110kV變電站至綏和220kV變電站的9公里110kV單回線路;在綏和220kV變電站擴建1個110kV間隔及其他輔助工程。

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將通過110kV電壓等級的併網點接入國家輸電系統,向越南電力集團生產並銷售電力。

省方要求投資方在獲得土地交付、土地租賃和土地用途變更決定之日起12個月後,將工程投入運營或開發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