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起訴書,2019年,潘公慶和黃春問共同成立K-Supper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位於胡志明市(原第一郡)陳興道街6號,專門經營各類高檔汽車。
潘公慶擔任經理兼法定代表人,黃春問擔任負責對外事務的副經理,穆哈馬奇·達法擔任合作者。
在經營虧損後,潘公慶與同夥商議利用公司法人身份實施一系列詐騙行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
具體來說,2023年5月,潘公慶通過社會關係得知L.N.T.H女士擁有一輛價值71億越南盾的邁凱倫650S Spider,便主動提出幫她賣車,並獲其同意。
收到車輛和原始證件後,潘公慶與黃春問、穆哈馬奇·達法一起將車抵押給鄧明輝,獲得30億越南盾,鄧明輝同意。潘公慶用這筆錢贖回了一輛奔馳G63。
到期後,見潘公慶既未還車也未還錢,L.N.T.H女士四處尋找,才得知潘公慶欠多人債務,車輛已被抵押。
2023年6月27日,L.N.T.H女士向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機構遞交了控告書,直到潘公慶被逮捕,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與此同時,潘公慶和黃春問謊稱K-Supper公司已購買一輛巴博斯G800,這讓T.H.P先生信以為真,同意以245億越南盾的價格購買。
在T.H.P先生完成245億越南盾的轉賬後,潘公慶設法逃避並將款項用於個人目的。直到潘公慶被逮捕(2023年7月),T.H.P先生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至於穆哈馬奇·達法,他被指控侵佔L.T.S先生的寶馬7系轎車,價值87億越南盾。達法借車“臨時使用”後將車抵押獲得10億越南盾,交給黃春問個人揮霍,隨後黃春問逃匿。
起訴書認定,3名嫌疑人通過假冒經營超級跑車的商人,以借貸、抵押和非法出售他人財產的方式,侵佔了數十億越南盾。
庭審由吳玉勝法官主持。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派檢察員阮清順出庭支持公訴。
法院傳喚了3名受害人以及24名享有相關權利和義務的人員。共有6名律師出庭,其中2名律師為被告人潘公慶進行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