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向《年輕人報》反映,現在有很多人一邊抽菸一邊開車,讓周圍的路人感到非常不適。
煙霧可能會影響周圍參與交通的人,而邊開車邊抽菸也可能會降低處理情況的能力,增加發生事故的風險。
那麼現行法律是否有規定對在駕駛交通工具時吸菸的人進行處罰呢?
多位律師在與《年輕人報》交流時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駕駛時吸菸的行為仍然可能受到處罰。
諸多令人擔憂的隱患
據胡志明市律師團體的律師黎青維介紹,在參與交通的過程中,駕駛人必須確保對車輛的控制能力,並遵守道路交通規則。
一邊抽菸一邊開車可能會使駕駛人分心,或無法很好地控制車輛。
因此,如果吸菸導致駕駛人實施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並引發事故,責任將根據具體違規行為和實際後果來確定。
此外,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汽車、飛機和電車)上吸菸,根據2012年《菸草危害防治法》第11條第3款的規定,是完全被禁止的行為。
根據政府第90號法令第24條第1款關於衛生領域行政處罰的規定,在上述交通工具上吸菸的人(按民航領域行政處罰規定處理的飛機除外)可能被處以20萬至50萬越南盾的罰款。
因此,研究和補充法律規定,明確將駕駛交通工具時吸菸的行為列為禁止行為並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是必要的。
需要填補的法律空白
胡志明市律師團體的律師陳氏清草表示,現行道路交通法律尚未對邊開車邊吸菸的行為有直接、單獨的處罰規定。
具體來說,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在列舉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駕駛人不得從事的行為(如雙手離把、用腳控制車輛、使用雨傘、使用造成分心的音響設備等)時,其中並不包括吸菸行為。
關於道路交通違規處罰的第168/2024號法令中也沒有對此單獨規定處罰標準。因此,如果僅僅是拿著香菸開車,目前不會受到處罰。
然而,大多數開車時吸菸的人都有彈菸灰、把菸頭扔到路上的習慣。
根據關於環境領域處罰的第45/2022號法令,在公共場所亂扔菸頭、菸蒂、菸灰將被處以10萬至15萬越南盾的罰款;如果扔到車行道、人行道或排水溝,罰款更高,為100萬至200萬越南盾。
此外,如果吸菸導致駕駛人分心、視線受阻、處理情況遲緩,從而造成具體違規行為(如觀察不夠、未保持安全距離、引發事故),行為人將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中的具體違規條款受到處罰。
如果後果嚴重,甚至可能根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此時吸菸將被視為認定過錯的一個情節。
“儘管目前法律尚未直接規定,但我認為這是一個需要填補的空白。
我們已經規定禁止駕車時使用手機,理由是分心。開車時吸菸的行為本質上同樣會造成分心,甚至還會因煙霧影響周圍人的健康。
我建議職能機構在即將進行的法律或實施細則修訂中考慮為這一行為補充具體處罰措施。”律師陳氏清草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