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廣治省人民法院開庭一審,審理被告人阮玉道(35歲,住廣治省金田鄉鄧化村),其被指控使用自制槍射殺出租車司機和岳母。
根據犯罪行為的性質、程度及案件情節,審判庭以“殺人罪”判處阮玉道死刑,以“搶劫財產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以“非法制造、持有、使用軍用武器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死刑。
因感情矛盾引發的慘案
據法庭起訴書,阮玉道於2020年與P.T.D.H.女士結婚,育有兩子,並在峴港市共同生活。阮玉道是導遊,妻子是自由職業者。
因夫妻關係矛盾,阮玉道認為妻子與他人有曖昧關係,多次要求岳父母出面干預。但他同岳父母家矛盾繼續加深,最終產生殺害岳父母后自殺的念頭。
3月26日上午,阮玉道攜帶自制槍、子彈和刀,租乘由邊泰S.(40歲,住峴港市和慶坊)駕駛的出租車,從峴港返回廣治省金田鄉的岳父母家。
當晚約21時,出租車行至廣治省金富鄉廉化村的林區時,阮玉道要求S先生停車,隨後持槍威脅並搶奪出租車。
S先生轉身逃跑,阮玉道開槍擊中其頭部,致其當場死亡。阮玉道將S先生的屍體拖到附近樹林裡藏匿,然後駕駛出租車前往岳父母家。
約22時,阮玉道竄至位於廣治省金田鄉新平村的岳父母家,闖入屋內,開槍擊中嶽父H先生,致其重傷。
隨後,他又追趕岳母T女士並連續開槍,T女士逃跑時中彈身亡。

案發後在社交網絡直播
作案後,阮玉道回到家中找妻子,但沒有找到,便駕車離開現場。行駛約1公里後,他通過手機在Facebook上直播,講述自己的家庭境遇和作案原因。
隨後,阮玉道試圖自殺,但手槍已經沒有子彈,未能成功,便用隨身攜帶的刀架在脖子上想要自盡。
經警方和家人反覆規勸,阮玉道上繳手槍、刀和手機,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行為。
法庭上,廣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認為,阮玉道的行為特別嚴重,直接侵害多人生命,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
被告人提前準備了作案工具和交通車輛,作案過程兇狠、故意剝奪被害人生命,足見其行為危險性極大。因此,法院依法判處阮玉道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