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寧省警方從8起損失1.6億越南盾報案入手,搗毀涉案超1萬億越南盾詐騙團伙

9月14日,越南廣寧省公安表示,已與公安部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防範局配合,打擊並搗毀一個在網絡空間實施詐騙侵佔財產、非法買賣個人數據和洗錢的犯罪團伙。

調查機關已逮捕並起訴21名被告,罪名包括詐騙侵佔財產;使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電子手段實施侵佔財產行為;洗錢以及非法買賣銀行賬戶信息。

初步,公安機關確定該團伙已侵佔全國範圍內數千名受害者超過1萬億越南盾。

從8份報案順藤摸瓜,查出涉案超1萬億越南盾詐騙團伙

據廣寧省公安稱,2026年2月初,公安機關接到8名被騙者報案,涉案總金額超過1.6億越南盾。

根據這些初步信息,公安力量進行核實、收集材料,發現案件有與一個在網絡空間活動的犯罪團伙有關的跡象。

隨後,廣寧省公安立專案,調動力量,並與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防範局配合,採取業務措施展開追查。

調查過程中,職能力量逐步梳理該團伙的活動,並以多項罪名逮捕、起訴21名被告。

公安機關查獲83部手機、7臺電腦、2.66億越南盾現金以及3353.07枚USDT。

值得注意的是,從8人最初報案的1.6億多越南盾,初步調查結果顯示該團伙侵佔金額高達1萬億越南盾以上。已確認受害者達全國多省市數千人。

在Telegram上購買個人數據以尋找“獵物”

通過專案鬥爭,廣寧省公安確定該團伙的手段之一是在Telegram群組中購買民眾個人數據。

獲得數據後,嫌疑人將信息分類,挑選接觸對象,然後編寫詐騙劇本以侵佔財產。

為掩蓋活動並避免被職能力量發現、追蹤,該團伙常在城區、旅遊區租用公寓、民宿或房屋作為活動地點。

嫌疑人並不固定居住在一處,而是頻繁更換地點,流竄多個省市。

據公安機關稱,該團伙的受害者中許多人曾接受過詐騙手段宣傳和警示,但因未能清楚識別犯罪活動方式而仍然上當。

從此案出發,廣寧省公安勸告民眾提高個人數據保護意識,不要隨意公開、提供或洩露個人及銀行賬戶信息於網絡空間。

民眾也被勸告注意公寓、民宿、出租房、城區或旅遊區中的異常跡象,例如一群人短期租住、頻繁更換地點或使用多臺電子設備等異常表現。

公安機關建議民眾經常更新職能部門關於網絡空間詐騙方式和手段的警示,並在發現可疑跡象時及時提供信息、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