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同奈省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涉及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院和西原地區法醫中心違規案件中的42名被告。
兩名前院長分別被建議判處何種刑罰?
在辯論環節,同奈省人民檢察院代表建議,被告裴世雄(65歲),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院前院長(2016年至2022年4月任期),因受賄、介紹賄賂以及利用職務便利在執行公務中犯罪,被判處16年6個月至17年9個月有期徒刑。
被告黎文雄(55歲),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院前院長(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任期),因受賄罪被建議判處15年6個月至16年有期徒刑。
被告陳文成(61歲),西原地區法醫中心前主任,因受賄罪被建議判處3年至4年有期徒刑。
此外,各被告為前副院長、醫生、鑑定人、護理人員及相關人員,被建議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獲緩刑)至11年有期徒刑不等。
據檢察院代表稱,各被告受國家委託從事法醫精神病鑑定工作,但出於牟利動機,利用職務和職權干預鑑定結果,使部分犯罪人的處理過程出現偏差。
檢察院評價各被告的行為性質特別嚴重,侵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醫療行業和司法機關的聲譽,並影響偵查、起訴和審判過程。
檢察院代表強調,法醫精神病鑑定中的客觀、真實和科學性對確定刑事責任具有重要意義。篡改鑑定活動可能導致漏放罪犯,或處理不當、罰不當罪。
在量刑時,檢察院建議審判合議庭考慮每名被告的加重、減輕情節。在庭審中,各被告已悔過自新、誠懇供述,部分被告在工作中取得多項成績。

出具虛假精神鑑定結論
根據起訴書,從2016年1月至2024年6月,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院的一些領導、醫生、鑑定人、護理人員收受賄賂,製作病歷檔案並出具虛假的法醫精神病鑑定結論。
被告裴世雄,2016年至2022年4月任院長,參與18個鑑定委員會,與同案犯共同收受超過12億越盾以出具18份虛假鑑定結論,個人獲利2.7億越盾。被告還被指控介紹賄賂2.5億越盾。
有的案件儘管明知被鑑定人沒有患精神病,由被告裴世雄主持的委員會仍作出其喪失認知和控制行為能力的結論。
被告黎文雄,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任院長,與同案犯共同收受超過18億越盾,個人獲利5.68億越盾。被告參與17個鑑定委員會,出具17份虛假結論;同時與同案犯製作虛假精神病歷並違規轉科治療。
被告陳文成則被指控收受1億越盾,以“幫助”阮仲協獲得喪失認知、控制行為能力的結論。
起訴書認定,被告陳文成與同案犯在3起案件中收受賄賂,總額3.3億越盾,個人獲利2.78億越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