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處(PC02)通報,已傳喚21名在頭頓聚集、駕駛改裝車擾亂秩序的青少年。
此前,胡志明市公安局PC02和頭頓坊公安發現Facebook頁面“巴地青年”發佈多段視頻,記錄一些青少年在頭頓坊轄區街道上高速駕駛改裝電動車、做出危險動作的畫面。
按照局領導指示,胡志明市公安局PC02與頭頓坊公安配合,緊急核查、追查並傳喚21名相關人員。
初步查明,9月1日和2日,上述青少年群體使用Facebook私密群組聯繫,相約到頭頓聚集,在街道上駕駛改裝車並拍攝視頻上傳社交媒體,以吸引觀看量和互動量。
為躲避職能部門,該群體租用卡車運送改裝車、租用16座汽車載人前往頭頓。隨後他們化整為零,分散住在多個地點,僅通過社交媒體私密群組通知集合時間和地點。
公安確定,黃天寶是租用雒龍君街10/5號別墅居住的人,同時租用16座汽車和卡車為群體出行服務。


改裝電動車被公安沒收——圖:公安提供
9月2日中午前後,該群體駕駛自帶車輛和租用車輛,沿翠雲、黃花探、下龍、光中、後灘、前灘以及通往海登燈塔的道路等線路和區域行駛。
行駛過程中,一些青少年高速行駛、蛇形穿插、畫龍、翹頭、原地燒胎冒煙、並排橫佔道路,造成交通安全隱患,影響公共秩序。其中,還有人駕駛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相互競速。


公安機關已傳喚21名青少年,此前一系列改裝電動車擾亂頭頓街頭的視頻流傳——圖:公安提供
核查過程中,頭頓坊公安與胡志明市PC02配合,查扣9輛電動摩托車。經初步檢查,其中多輛車已被改變結構、改裝部件,以提高速度,用於行駛時做出危險動作。
公安機關認定,該青少年群體的行為具有擾亂公共秩序罪的跡象。
目前,頭頓坊公安正與胡志明市公安局PC02及第11區域人民檢察院配合,繼續完善材料、證據,查明每名涉案人員的作用和行為,以依規嚴肅處理。



